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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保合规|社保稽查企业补缴68万
2026.02.07 2025年10月,南京某制造企业孙老板收到社保局稽查通知——要求核查近三年社保缴纳情况。原因是多名员工投诉社保缴费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。
孙老板第一反应是找南耀马律师问"能不能压下去"。马律师的回答很直接:"这事压不了,只能把损失降到最低。"
这家企业的问题很典型——为了节省成本,全员按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保。员工实际月薪4000–8000元,社保基数统一是按最低标准进行申报。
▎社保少缴的法律后果
《社会保险法》第八十六条: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,社保局可责令限期缴纳;逾期仍不缴纳的,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0.5‰滞纳金;仍不缴纳的,处欠缴数额1至3倍罚款。
三年差额补缴+滞纳金+罚款,这笔数字通常远超企业预期。
马律师团队介入后,制定了分步应对方案:
▎稽查应对四步法:
① 主动配合,不对抗 → 对抗不仅无益,还会被列为重点关注对象,影响后续裁量空间。
② 核查内部数据,评估真实缺口 → 梳理近三年实际工资与申报基数的差异,计算补缴金额。
③ 与稽查人员沟通,申请合理分期 → 大额补缴通常可分24期支付,社保局有一定弹性。
④ 同步整改社保缴纳制度 → 从稽查之日起全面按实际工资基数缴纳,消除后续风险。
比事后补救更重要的是事前合规。马律师给企业主的建议是:
1、每年5–6月是社保基数核定窗口期。主动申报调整可避免被动稽查,窗口期过后被查出来,成本成倍增加。
2、金税四期下社保和个税自动比对。工资表、个税申报、银行流水、社保缴纳——四个数据不一致就会触发预警。
3、分期补缴是有可能的,但罚款不一定能免。越早主动处理,裁量空间越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