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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资格|资格被取消,减税要返还
2026.09.17南京某科技公司2021年获批高新企业享受百分之十五所得税优惠。2025年税务核查发现:高新收入占比仅百分之四十(要求不低于百分之六十)、研发费用归集不合规。资质被撤,需补缴三年所得税差额约一百二十万。
高新企业享受百分之十五优惠税率(正常百分之二十五),但需持续满足高新收入占比、研发费用占比、科技人员占比等条件。资质被撤后需补缴此前优惠期间的所得税差额并加收滞纳金。
南耀律师分析本案问题出在资质维持期间合规管理缺失:高新收入占比下降未及时调整、研发费用归集将非研发人员工资计入"凑数"。律师协助企业核查三年数据确认补税金额,并就滞纳金和罚款与税务机关协商争取从轻。
补缴三年所得税差额约一百二十万、滞纳金约二十万。因主动配合未另处罚款。企业此后按百分之二十五标准税率缴纳所得税。
南耀律师指出:高新资质不是一劳永逸的。企业每年做一次资质维持条件自查(高新收入占比百分之六十以上、研发费用占比、科技人员占比),发现指标下滑及时调整。资质被撤的补税金额往往很大(三年差额可达百万以上),且影响企业信用和后续申报。南京地区高新企业较多,税务部门对资质后续监管趋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