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经济补偿金的"月工资"到底怎么算?-南京法律问答

2026.06.02

A:《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》第27条规定,月工资指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。
应计入月工资的项目:

  • 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

  • 奖金、津贴补贴

  • 加班费(如果过去12个月常态化加班)

  • 货币性福利

不计入的项目:

  • 报销款

  • 一次性离职补偿

  • 公积金个人缴存部分

计算公式:过去12个月所有税前工资总收入 ÷ 12 = 月平均工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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