"被迫解除"和"主动辞职"有什么区别?-南京法律问答
A:天壤之别!
主动辞职:没有任何补偿,简历上写"个人原因离职",完全被动
被迫解除:您依然是主动发起解除的一方,但因为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您"被迫"这么做
法律后果:
被迫解除可以获得N的经济补偿金(每满1年1个月工资)
您掌握主动权——可以选择什么时候离开、以什么理由离开
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常说"被迫解除"是职场维权的一大利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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