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,是不是就离不了?-南京法律问答
A:不是!根据《民法典》第1079条,一方要求离婚的,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关键时间线:
第一次起诉:如果法院认为感情尚未完全破裂,可能判决不准离婚
等待期:判决生效后需分居满一年才能再次起诉
第二次起诉:分居满一年后再次起诉的,法院应当准予离婚
此外,如果能证明存在法定判离情形(家暴、重婚、分居满两年、赌博吸毒屡教不改等),第一次起诉就有机会直接判离。建议:尽早收集感情破裂的证据,必要时委托律师代理。
上一篇:婚前买的房/父母出资买的房,离婚时怎么分?-南京法律问答
下一篇:父母去世,留下的债务要不要还?-南京法律问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