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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级工伤|能赔多少算给你看
2026.03.09南京某制造企业员工朱女士在工作中手指被机器压伤,经治疗和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。朱女士月工资5500元,企业已缴纳工伤保险。朱女士伤愈后打算离职,想了解十级工伤总共能获赔多少。
争议焦点
十级工伤的赔偿项目有哪些?各项金额怎么算?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37条规定,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: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(十级为7个月本人工资);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,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。江苏省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有具体标准。此外还有工伤医疗费、停工留薪期工资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护理费等。
办案思路
从实务计算角度看,十级工伤的赔偿由多个项目构成。江苏南耀律师事务所李律师为朱女士做了详细测算:1.一次性伤残补助金=7个月本人工资=5500×7=38500元(工伤保险基金支付);2.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=江苏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3个月,按约8000元/月计算=24000元(工伤保险基金支付,离职时领取);3.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=江苏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×4个月=32000元(用人单位支付,离职时领取);4.停工留薪期工资=5500×3个月(建休期)=16500元(用人单位支付);5.工伤医疗费约1.2万元(工伤保险基金支付);6.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约3000元。合计约12.6万元。
处理结果
朱女士离职时一次性领取了全部工伤待遇,合计约12.6万元。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约7.4万元(伤残补助金+工伤医疗补助金+医疗费等),用人单位支付约5.2万元(就业补助金+停工留薪期工资等)。
行业观察
很多工伤职工只知道一次性伤残补助金(7个月工资),不知道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——后两项往往占总赔偿的一半以上,不主动主张就可能遗漏。业内人士提醒几个关键点:第一,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鉴定后即可领取,无需离职;第二,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需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才能领取——如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则暂不领取,但建议评估单位经营状况,避免日后单位倒闭无法追偿;第三,停工留薪期工资按原工资标准(含奖金津贴)计算,不是基本工资或最低工资;第四,未缴工伤保险的企业,全部赔偿由企业承担。建议工伤职工在离职前由律师核算全部应得待遇,确保不遗漏。南京地区十级工伤总赔偿一般在8-15万元(视工资水平而定),远高于很多人的预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