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脱敏处理后的参考案例,仅供参考,不构成结果承诺
【案情】赵先生,38岁,公司职员。驾驶电动车下班回家途中(路线合理)被逆行摩托车撞倒,致右踝关节骨折。交警认定肇事方全责。赵先生希望既申请工伤又向肇事方索赔。
【难点】第三方侵权工伤赔偿竞合复杂,部分项目不可双赔,需精细规划两条索赔线衔接。
【策略】双线并行:(1) 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,上下班无主责交通事故属工伤;(2) 同步向肇事方及保险公司索赔。伤残补助、残疾赔偿金可双赔,医疗费等实际损失补差赔付。
【结果】工伤认定通过(十级伤残),获得工伤待遇约8万元;交通事故诉讼获赔约12万元;两项合计约200000元
【案情】王女士,52岁,在某石材加工厂从事打磨切割工作长达10年。近期体检发现肺部异常,经疾控中心诊断为职业性尘肺病叁期。工厂以"早已离职"为由拒绝承认属于工伤。
【难点】职业病潜伏期长,离岗后才被发现确诊;工厂否认存在劳动关系。
【策略】申请具备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作出诊断;凭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直接申请工伤认定(法律规定职业病诊断确诊即为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);追溯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缴费记录作为有力证据。
【结果】工伤认定通过,鉴定三级伤残(大部丧失劳动能力),领取伤残补助金及按月伤残津贴等待遇,折合现值40余万元
【案情】陈先生,45岁,在某建筑工地从事钢筋绑扎工作时从约3米高处坠落,致腰椎压缩性骨折。工地负责人将其送往医院并垫付少量医药费后就不再过问。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,也未缴纳任何社会保险。
【难点】无劳动关系书面证明 + 用人单位拒不配合工伤认定。
【策略】第一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(提供工资微信转账记录、工地考勤表照片、工友证言);劳动关系确认后立即以个人名义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;认定为工伤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。
【结果】九级伤残,仲裁裁定单位赔付:伤残补助金、停工留薪工资、医疗费、医疗及就业补助金合计约218000元
【企业背景】员工30余人,技术型团队,核心员工流动性需关注,此前未重视合规建设。
【主要问题】无正式员工手册、核心技术员工未签保密/竞业限制协议、采购与销售合同版本混乱。
【服务内容】同时交付用工合规包+合同合规包,重点加强保密与竞业限制条款设计,规范合同审批流程。
【服务效果】核心员工离职时已有保密协议约束;合同审批流程规范化后,业务部门反馈合同版本混乱问题得到解决
【企业背景】年营业额约2000万,上下游合作方较多,此前合同多为对方提供或简易手写协议。
【主要问题】合同条款对己方保护不足、缺少对账单模板导致催款困难、合作关系靠"口头约定"维系。
【服务内容】交付合同合规包,起草购销、对账单、催款函模板,辅导业务规范使用。
【服务效果】使用后与合作方的纠纷明显减少;近期一起账款拖欠,因有规范的对账单和催款函记录,较短时间内促成对方还款
【企业背景】员工80余人,车间倒班制,流动性较大,此前发生过几起工伤和离职纠纷。
【主要问题】入职未签劳动合同、考勤记录不规范、离职流程混乱、工伤应急处理缺乏预案。
【服务内容】交付用工合规整改包,重构入职离职流程,完善考勤工资记录,开展工伤应急培训。
【服务效果】整改后半年内,未再发生新的劳资纠纷;HR反馈管理流程更加清晰,员工投诉数量有所下降
【案情】某制造业企业近年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,税务稽查发现其中部分费用归集范围不符合规定,要求补缴企业所得税及滞纳金,金额约280万元。
【难点】企业内部研发与生产边界模糊,历史账务整理难度大;税务局认定标准严格,企业自行申辩缺乏专业支撑。
【策略】组织律师与税务顾问联合介入,重新整理项目立项文件、费用明细及归集依据,就争议部分提交书面申辩意见,与稽查组逐项沟通。
【处理结果】经申辩沟通,税务机关调整认定金额,追缴税款由280万元核减至约90万元,滞纳金相应减少,企业顺利通过稽查程序。
【案情】某电商供货企业实控人因下游买家使用专票抵扣,税务机关发现发票流、货物流、资金流不一致,对实控人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立案侦查。
【难点】当事人情绪紧张,证据材料散乱;公安机关已扣押相关财务资料;企业经营面临中断风险。
【策略】第一时间介入,对货物流、资金流关键证据进行系统整理;区分主观故意与客观过失;全程参与侦查、审查逮捕阶段的辩护工作。
【处理结果】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,当事人取保候审;后经补充侦查,案件最终以税务行政处理方式结案,实控人人身自由得到保障。
【案情】某科技公司向核心员工发放股票期权,因行权时点的个人所得税税目认定问题,与税务机关产生争议,主管税务局要求补征差额税款及罚款共计约160万元。
【难点】股权激励个税政策存在新旧口径差异,企业原申报所依据的文件已被部分修订;罚款比例适用存在争议空间。
【策略】梳理政策沿革,区分应税时点与股权激励文件中的约定,代理企业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,就罚款幅度提出减轻适用申请。
【处理结果】复议机关支持部分异议,税款差额维持补缴,罚款比例由50%调整为20%,企业节省约40万元,并就后续期权行权建立了规范的申报机制。
⚠️ 案例说明:以上案例仅用于说明服务类型与典型处理思路,不代表所有同类案件均能达到相同结果,不构成结果承诺,具体案件请与专业律师当面详细评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