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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移夫妻共同财产|离婚时怎么追

2026.02.17

钱女士与丈夫孙先生婚后共同经营一家贸易公司。2024年钱女士发现丈夫有出轨行为准备起诉离婚。诉讼中钱女士发现,孙先生在离婚前半年内向其母亲和弟弟账户转账共计120万元,并低价将一辆价值30万元的汽车以5万元卖给了朋友。钱女士主张孙先生转移夫妻共同财产,要求少分或不分。


争议焦点

如何认定转移夫妻共同财产?转移后财产能否追回?转移方应承担什么后果?

《民法典》第1092条规定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。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司法实践中,转移财产的认定标准:一方在离婚前或诉讼期间将大额资金转至亲属、关联方账户,或低价变卖资产给关联方,且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的,一般认定为转移。


办案思路

本案的关键在于调取孙先生的银行流水证明转移行为。南耀办案律师帮助钱女士申请了法院调查令,调取了孙先生近一年的银行流水,清晰显示6笔大额转账至其母亲和弟弟账户(合计120万元),以及一笔5万元的汽车转让款(远低于市场价)。孙先生辩称转给母亲的是"偿还之前的借款",但无法提供借条、转账记录等借款证据;辩称汽车是"正常交易",但买家是其朋友且价格明显偏低。法院结合转账时间(集中在离婚前半年)、对象(亲属和朋友)、金额(大额)和孙先生无法合理解释等因素,认定构成转移夫妻共同财产。


处理结果

法院认定孙先生转移夫妻共同财产120万元及低价变卖汽车(差价25万元),判决孙先生少分财产——转移的145万元中孙先生仅分得30%,钱女士分得70%。钱女士合计多分约40万元。


行业观察

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离婚诉讼中的高频争议。从南京地区司法实践看,常见转移手法包括:向亲属大额转账备注"还款"但无借款凭证、低价变卖资产给关联方、虚构债务、大额取现、购买理财产品转移等。业内人士建议:第一,怀疑对方转移财产时,尽早通过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——个人无法直接查询对方账户,必须通过法院;第二,重点关注离婚前6-12个月的异常大额转出,这是转移高发期;第三,转账给亲属且对方无法说明合理用途的,法院一般认定转移;第四,转移方后果严重——不仅转移的财产仍按共同财产分割,还可能被判决少分或不分,实际损失远大于转移金额。建议婚姻存续期间关注家庭财务状况,发现异常及时固定证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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